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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单位核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函
发布时间:[2011-12-27]

各企业单位:

  最近,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工伤保险绍兴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1〕70号)文件(http//www.xcld.zj.cn)。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规定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附件1):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1%2%确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基准费率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2%确定,该部分单位费率一经确定不再浮动。

  我们根据地税部门掌握的各企业单位行业类别,对照新政发〔2011〕70号文件规定,初步确定了各企业单位的基准费率(附件2),请各企业单位尽快按文件规定核对,如有出入请携带营业执照和地税部门行业证明,在2011年12 月30日前到县社保局(联系电话86240010、86228913、86251599)确定基准费率。如逾期未来核对的,工伤保险费将按公布的基准费率计缴。

  另外,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02号)第九条规定,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从2012年1月份起调整为0.8%。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

  一类行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社,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类行业: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三类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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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伤费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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