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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软件升级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31]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对《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局信息系统平稳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升级时间

2011112316302011121830,升级期间,《浙江地税信息系统》服务器将停止运行,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http://www.zjds-etax.cn/,以下简称“网税系统”)也同时关闭。

二、注意事项

服务器关闭期间,县地税局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县工商局各税务登记窗口只提供受理服务,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软件上线运行后,再录入系统办理。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登记服务方面

1、服务器关闭期间,县地税局各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县工商局各税务登记窗口对纳税人申请税务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扣税账号变更等涉税事项,只提供受理服务。

2、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受理的企事业单位的登记立户、社保参保等业务相应停办,届时,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社保费扣缴等业务也同时停止。

3、根据外出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及时缴销,请持有《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纳税人,对有效期截止日期为1130日前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在1120日前分别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二)发票服务方面

1、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地税各办税服务大厅暂停发票的购领和缴销服务。

2、因服务器关闭的影响,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11120日,符合购领条件的纳税人可一次性领购两个月使用数量的发票。

3、使用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以及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软件的纳税人,请于2011112316时前完成已开具发票数据的上传工作。112316时以后开具的发票数据,在121日后上传,首次上传时,同时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以便主管税务机关核对。

4、对纳税人尚未缴销的已失效发票,请务必在20111120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5121日后,《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等由地税提供的客户端软件在登陆时一般会自动升级,如由于安全级别设置等原因无法自动升级的,请登录网税系统(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其他下载”中进行下载升级。

(三)申报开票服务方面

1、请纳税人于20111123日下午1630前完成本月税(费)的申报缴纳业务,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的纳税申报、门征开票、外来建筑报验开票等涉税事项,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只提供受理服务。

2、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事项且资料齐全的,地税窗口给予受理并留置纳税人联系电话,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再逐一电话通知办理,停办期间受理的业务,交易价格仍按原规定执行。

3、纳税人在121日后登陆网税系统时,请选择登录界面上的【网税龙版】登陆。

4121日后发现原有网税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不能使用的,请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单位公章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获取注册码,重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5121日后,因浏览器安全级别设置较高而无法自动升级数字证书签名控件的,请登录网税系统(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其他下载”中下载 “网税系统龙版数字认证签名控件安装包”并安装。

6121日后通过网税系统(网税龙版)报送财务报表时,请注意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勾稽关系出错,影响相关业务的办理。

(四)表单下载及文书受理服务方面

1、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对纳税人上报的各类涉税文书,资料齐全,填表正确的予以受理,并发放《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予以补录办理。

2、系统升级后,部分涉税表单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变更,纳税人可登录网税系统(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中进行下载。

三、咨询联系

纳税人如有疑问或在服务器关闭期间确有紧急事项的,可拔打以下咨询电话:

(一)税务分局

1、第一税务分局:05758662105086022667

2、第二税务分局:05758616280386162812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0575--86230479

(三)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客户端软件技术支持:

1、新昌弘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0575-86380215

2、新昌县信安达税务师事务所:0575-86039822

系统升级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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