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机构的协议或章程; 3.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5.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6.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承办--会管科审核--会管科科长核准--窗口办结
三、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事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
六、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