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证明;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8.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土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承办--窗口审核--窗口核准--窗口办结
三、承诺期限
即办(特殊情况下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事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
六、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