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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
发布时间:[2011-10-10]

一、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土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承办--窗口审核--窗口核准--窗口办结

三、承诺期限

即办(特殊情况下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事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

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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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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