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要求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处置)、划转、抵押的书面申请报告;2.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处置)、划转、抵押《申请审批表》;3.拟处置资产(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清单;4.资产评估报告及公示材料。
二、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承办--企业科审核--企业科科长核准--窗口办结
三、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局权限内);县政府权限的,收到县府批复后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事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
六、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