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务公开 | 党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政务动态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财税文化 | 会计园地 | 纳税人之家 | 下载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办事指南>非行政许可
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处置)、划转、抵押管理
发布时间:[2011-10-10]

一、申报材料

1.要求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处置)、划转、抵押的书面申请报告;
2.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处置)、划转、抵押《申请审批表》;
3.拟处置资产(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清单;
4.资产评估报告及公示材料。

二、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承办--企业科审核--企业科科长核准--窗口办结

三、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局权限内);县政府权限的,收到县府批复后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事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

六、备注

--------------------
附件:
     
Copyright@2011-2018 浙江省新昌县财政地税局 版权所有. 本站由浙江省新昌县财政地税局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公开(监督投诉)电话:0575-86026039 传真:0575-86026039
单位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 邮编:312500 浙ICP备07001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