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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投融资有限公司)账户设立审批
发布时间:[2011-10-10]

一、申报材料

1.开立基本户的,应提供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2.开立专户应提供基建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批复文件;
 3.开立一般户,提供借款合同。

二、办事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承办--预算执行局审核--预算执行局局长核准--窗口办结

三、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事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

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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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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