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财政、地税局是综合新昌县财政收支、实施财政监督以及地方税费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的财政、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该局下设14个科室,4个分局,1个稽查局。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64人,大专以上学历146人,占总人数的88.5%,其中45周岁以下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121人,占96.8%。高级会计师职称28人,占全县58人的48.3%。是一支充满青春活力、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队伍。 该局按照省局“三个三”工作思路,通过严格财税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手段,使全县财政收入增长迅速,每年增长率达20%以上, 2007年,全局共完成财政总收入17.0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63亿元。在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农村税费等财政改革,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社会保障和城市建设的扶持力度,着力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体生活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和谐发展。 同时坚持依法治税、科技兴税、人本治队,税收收入任务连年超额完成。2007年组织地税收入6.2亿元,同比增长26.4%,各类社保基金3.38亿元,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2006年取消了人户对应的管户关系,建立起以案头审核分析与纳税评估为主、实地核查为辅,人对事、事对户的税源间接控管新模式。全面实行地方税费“一户通”电子缴税方式,全县实现了网上申报纳税。全局先后多次获省、市、县级“文明单位”,所属分局多次被评为省、市级“青年文明号”。 |